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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广东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惠州市动员会召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进一步聚焦省委“1310”具体部署,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惠州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9月19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惠州市召开,督察组组长王左丹、副组长黄国锋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温金荣进行了进驻动员,副市长段致辉主持会议。

王左丹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战略意义,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推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了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总基调是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系统部署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将聚焦建设美丽中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方面,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定力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

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生态文明建设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视察广东都对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2023年4月总书记来广东视察期间,强调要坚持绿色发展,一代接着一代干,久久为功,建设美丽中国,为保护地球村作出中国贡献。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将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作为省委“1310”具体部署的十大重点任务之一,省委全会、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会议作出系统谋划、全面部署,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牵引推进创建美丽中国先行区,在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广东样板上取得新突破。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大原创性成果和制度性保障。2023年9月,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坚持严的基调和问题导向,深化例行督察,强化专项督察,确保形成威慑、督出实效。督察组和惠州市委、市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督察工作部署,敢于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夯实惠州市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以实际工作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王左丹强调,此次督察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重点关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在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制造业当家、海洋强省建设、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重大战略过程中,一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中的突出问题;违法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开发建设等问题;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情况;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

温金荣表示,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省委、省政府对惠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次重要检验,也是对惠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力指导和帮助。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的工作要求上来,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政治责任。要全力支持配合督察工作,建立快速反应、快速回应机制,压实责任链条、强化协同配合、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督察工作顺利进行、有序开展。要不折不扣抓好督察整改,对督察组发现和反馈的问题线索,要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立行立改。要以此次督察为契机,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在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优美人居环境、推动绿美惠州生态建设、抓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上展现更大作为,奋力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黄国锋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切实为基层减负,接受地方和社会监督等方面作了表态。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惠州市有关领导同志等参加会议。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全市各县(区)。

根据安排,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2天。进驻期间(2024年9月19日—9月3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52-2167506,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惠州市A010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地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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