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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环保验收】十月一号环保验收新规出台企业自主验收怎么做

环保竣工验收


对于已按环评要求落实环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达到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现可对应环评文件审批部门,向区环保局或镇(街道)环保办作备案登记。

 建设项目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需进行现场检查及对验收报告内容进行审查,建设单位需对验收工作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合格后方可出具验收合格的意见。

【项目环保验收的要求】

1.建设项目的建设地址是否与环评审批一致;

2.企业现有的设备是否与验收申请一致;

3.企业使用能源是否符合环评审批要求;

4.环境保护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5.环境保护设施是否有文字标识牌,现场是否有标示治理工艺流图;

6.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上墙;

7.是否设置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台帐;

8.污染物的排放口位置是否落实排污口规范化;

9.危险废物是否落实规范化贮存;

10.危险废物是否委托资质单位转移处理;

11.验收监测报告是否符合技术规范;

12.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


    【验收现场检查重点内容】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可以参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执行,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1. 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环评批复文件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2. 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问题;
    3.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的情况;
    4.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生态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需要的是否配套衔接;
    5.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是否真实可信,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缺项、遗漏,验收结论是否明确、合理;
    6. 相关地方政府或部门承诺负责实施与项目建设配套的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功能置换、栖息地保护等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是否落实。
    7. 是否存在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情况。
    【验收意见内容】
    验收意见需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更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验收意见(每一页)需由验收组成员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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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单位:惠州绿维环保公司

服务范围:

1、环保管家、环评批复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排污证平台服务、环境应急预案、危废回收、环境检测;
2、清洁生产,职业卫生评价、碳排放核查、绿色工厂、环保耗材更换、安全评价、安全应急预案;
3、废气(粉尘)污染治理工程,废水治理工程、车间通风降温、环保空调工程、环境应急预案;
服务电话:
庄先生(业务经理)13790791174、廖小姐(业务经理)13556239959、潘先生(项目经理)15768577693
服务单位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金盛丽景8栋1单元1楼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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