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相关规定,企业进行环境应急预案首次备案时,应急演练并不是备案的前置条件,而是备案流程中的一个环节,可以在备案前或备案后进行。
企业在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后,备案前需要完成的步骤包括:
组织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代表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第(四)项规定:“企业组织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代表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开展演练进行检验。”这表明演练是应急预案制定过程中的一个“检验”环节,而非备案前必须完成的前置要求。
2. 应急演练在备案流程中的位置
在备案过程中,企业需提交的文件包括:
“演练”并不在必须提交的备案文件清单中。因此,从备案流程来看,应急演练属于预案制定后的“实施”环节,而不是“备案”环节的前置条件。
3. 备案后仍需定期开展演练
虽然应急演练不是备案的前置条件,但企业在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后,应根据预案内容定期开展演练。根据《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企业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
同时,第十二条规定:“企业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在评估过程中,若发现预案存在问题,可能需要通过演练进一步优化。
结论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
应急演练不是首次备案的前置条件
应急演练是预案制定后用于检验预案可行性的环节
只要符合预案规定的演练频次要求,在提交备案前后开展均可
因此,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根据预案规定的频次执行,只要符合要求,在提交平台备案前后开展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