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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关注】】如何区分环评重新报批、重新审核、后评价、“以验代批”?
01重新报批

1、定义与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在什么时间节点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已经批准,但未完成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时。

3、为什么要重新报批?原环评文件已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动,故其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增大,需要重新进行全面评估,并获取新的审批意见。

4、哪些情况需要重新报批?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需要重新报批。重大变动是指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变动,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具体判定是否属于“重大变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界定是否属于重大变动。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对照《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界定是否属于重大变动。生态环境部发布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按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执行。

5、验收过了还能重新报批吗?不能!《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大变动执行时段的复函》(环评函〔2022〕91号)明确:已完成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建设项目,后续发生调整应判定是否属于改建、扩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6、重新报批与改建、扩建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区别?①时间节点不同:重新报批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已经批准且未完成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时;改建、扩建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是原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改建、扩建开工前。②环评文件法律效力不同:重新报批后,原环评文件及其批复失效,新批文替代原批文;改建、扩建履行环评手续后,原项目的环评文件及其批复(针对原建设内容)依然有效,新增部分及现有项目“以新代老”部分需执行新的环评批复。


02重新审核

1、定义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也可以理解为一种重新报批。

2、在什么时间节点上报重新审核:环评文件批准后超过五年,开工建设前。

3、为什么要重新审核?由于时间跨度长(超过五年),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状况(如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功能区划、敏感目标分布)、国家及地方环保政策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等可能已发生重大变化,原环评结论的适用性存疑。需要审查原环评文件在当前环境背景和政策要求下是否仍然可行。审核结果可能是:①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状况未发生改变或者环境状况的变化不影响该建设项目继续建设的,予以审核同意,也就是对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确认其法律效力;②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状况发生根本改变,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原项目在该地已经属于禁止建设项目,对该建设项目予以否决,也就是在该地不同意建设本项目;③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原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不能准确地说明该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决定该建设项目应当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报批环评报告(也就是说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4、哪些情况需要重新审核?唯一触发条件:环评批复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已满五年,且项目尚未开工建设(以主体工程正式动工为准)。一旦满足此条件,无论项目本身有无变化,都必须进行重新审核


03后评价

1、定义与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后评价是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且稳定运行一定时期后,对其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的方法与制度。

2、在什么时间节点开展后评价:竣工验收且稳定运行一定时期后(通常为3~5年)。

3、为什么要开展后评价?后评价相当于给项目做一次全面的环保“体检”和“回头看”。环评是预测性评估,可能与项目实际运行产生的环境影响存在偏差。后评价是在项目实际运行一段时间后,通过系统调查、监测和评估,检验环评预测的准确性、环保措施的实效性以及环境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其核心目的是发现问题、改进管理、降低实际环境影响

4、哪些情况需要后评价?

①主管部门要求: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要求建设单位开展后评价。具体情形通常包括:环境影响重大或环境风险高的项目,如大型石化、化工、冶炼、核电、危险废物处置、涉及重要生态敏感区的项目等;建设或运行过程中发生重大环境事件或公众持续投诉强烈的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发现实际环境影响与原环评预测结果存在重大偏差的项目;工艺、设备、环保措施等发生重大调整(但未达到重新报批标准)或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项目。

②企业主动开展:建设单位也可为提升自身环境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防范环境风险而主动开展后评价。

5、后评价能代替环评吗?不能!如因改建、扩建造成变动的,要按照要求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不能以后评价为方式代替环评手续。


04“以验代批”

1、定义与依据:“以验代批”本身并非一种独立的法定程序,而是对处理非重大变动的一种操作方式或路径的描述。

2、什么情况下不允许“以验代批”?建设项目在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即“未批先建”)的情况下,直接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企图用竣工验收代替环评审批。这是严格禁止的违法行为。

3、什么情况下允许“以验代批”?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获批后,建设内容发生变动但不属于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可编制《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通过建设单位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鼓励在排污许可申报材料或验收报告中对非重大变动情况予以说明。

4、在什么时间节点开展“以验代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后,竣工投产前(具体指在申请竣工环保验收时)。

5、具体怎么操作?在编制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详细描述变动内容,分析论证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依据清单逐条说明),并评估变动后的实际环境影响是否仍在原环评预测范围内或可控,环保措施是否满足要求。验收监测需覆盖变动涉及的内容。最终由验收意见确认该非重大变动是否被接受。


    服务单位:惠州绿维环保公司

    服务范围:

    1、环保管家、环评批复办理竣工验收、排污证平台服务、环境应急预案危废回收环境检测
    2、清洁生产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卫生现状评价、安全应急预案、环保耗材更换、安全评价、安全应急预案;
    3、废气(粉尘)污染治理工程,废水治理工程、车间通风降温、环保空调工程、环境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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